关于姚芳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章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07 阅读: 次    【浏览字号选择:

正政任免字〔20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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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姚芳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正宁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姚芳荣同志兼任西坡镇政府监察室主任;

穆升强同志任西坡镇政府主任科员;

庞宏信同志任西坡镇政府副主任科员,免去西坡镇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江 琳同志任西坡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路 延同志任西坡镇农经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柯楠同志任西坡镇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主任(兼任文化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赵小斌同志兼任山河镇政府监察室主任;

李振辉同志任山河镇政府主任科员;

张雪霞同志任山河镇政府主任科员,免去宫河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袁晓春同志任山河镇政府副主任科员,免去山河镇农经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文波同志任山河镇政府副主任科员,免去山河镇东城社区主任职务;

王建忠同志任山河镇水利工作站站长;

张欣欣同志任山河镇农经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岳彦文同志任山河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袁 睿同志任山河镇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主任(兼任文化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张晓宏同志任山河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兴芳同志任永正镇政府主任科员,免去县博物馆副馆长职务;

赵小林同志任永正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湫头镇政府监察室主任职务;

张 娟同志兼任永正镇文化站站长;

邓高斌同志任永正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博同志任永正镇农经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梁文娟同志任永正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兼残联理事长,试用期一年;

闫忠虎同志任永正镇水利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李 阳同志任永正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薛宏力同志任榆林子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彭东运同志任榆林子镇水利工作站站长;

袁龙龙同志任榆林子镇农经服务中心主任,免去湫头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残联理事长职务;

魏 峰同志任榆林子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武李娟同志任榆林子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兼残联理事长,试用期一年;

赵娟娟同志任榆林子镇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主任(兼任文化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王新宁同志兼任宫河镇政府监察室主任;

李忠选同志任宫河镇政府主任科员,免去宫河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残联理事长职务;

刘鸿刚同志任宫河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宫河镇政府监察室主任职务;

吕 博同志任宫河镇农经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小伟同志任宫河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春梅同志任宫河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兼残联理事长,试用期一年;

闫佳佳同志任宫河镇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主任(兼任文化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冯 晗同志任宫河镇水利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王 飞同志任宫河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 洁同志兼任周家镇政府监察室主任;

杨晓强同志任周家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郭金城同志任周家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辉红同志任周家镇农经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嘉同志任周家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兼残联理事长,试用期一年;

石 静同志任周家镇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主任(兼任文化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彭江伟同志任周家镇水利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田亚宁同志兼任永和镇政府监察室主任;

邓普选同志任永和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榆林子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李立鹏同志兼任永和镇文化站站长;

赵宏伟同志任永和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颉海龙同志任永和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冬冬同志任永和镇农经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巩赵鹏同志任永和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兼残联理事长,试用期一年;

鲁晓锋同志兼任湫头镇政府监察室主任;

李鸿军同志任湫头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永和镇政府监察室主任职务;

彭 昭同志任湫头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亚峰同志任湫头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 博同志任湫头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兼残联理事长,试用期一年;

燕淑利同志任湫头镇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主任(兼任文化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彭赵岗同志任湫头镇水利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马金芳同志兼任五顷塬乡政府监察室主任;

杨 涛同志任五顷塬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志杰同志任五顷塬乡农经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迎涛同志任五顷塬乡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主任(兼任文化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宋亚娟同志任五顷塬乡水利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杨 艳同志兼任三嘉乡政府监察室主任;

梁 言同志任三嘉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岳志刚同志兼任三嘉乡文化站站长;

杨志鹏同志任三嘉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史亚鹏同志任三嘉乡农经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 彭同志任三嘉乡水利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高向阳同志任县宾馆经理。

免去:

王俊锐同志西坡镇政府主任科员职务;

王朝军同志西坡镇政府监察室主任职务;

巩志正同志西坡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郭金凤同志西坡镇农经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戴 巍同志山河镇政府监察室主任职务;

李高年同志山河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屈宏琳同志山河镇水利工作站站长职务;

彭 拓同志山河镇西城社区主任职务;

郑丽霞同志山河镇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  涛同志山河司法所所长职务;

周 凯同志永正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王德锋同志永正镇农经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苏和平同志永正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残联理事长职务;

曹建都同志永正司法所所长职务;

曹政峰同志榆林子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残联理事长、中街社区主任职务;

薛  伟同志榆林子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马军锋同志榆林子镇农经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樊晓龙同志宫河镇农经服务中心主任、北街社区主任职务;

杨海龙同志宫河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荔国平同志宫河镇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  昊同志宫河司法所所长职务;

王长民同志周家镇政府监察室主任职务;

党亚峰同志周家镇农经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静轩同志周家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残联理事长职务;

彭  超同志周家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高养宁同志永和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巩战怀同志永和镇农经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 婷同志永和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残联理事长职务;

杜建华同志永和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路忠宁同志湫头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国鹏同志湫头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俊荣同志湫头镇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曹建刚同志湫头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李军龙同志五顷塬乡政府监察室主任职务;

康 剑同志五顷塬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蔺相涛同志五顷塬乡农经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解正龙同志三嘉乡政府监察室主任职务;

樊仰高同志三嘉乡农经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杜荣刚同志三嘉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王恒泰同志三嘉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彦锋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宾馆经理职务;

杨晓敏同志县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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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6月3日


(编辑:杨保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