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电组办发〔2018〕55号
关于印发《正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验收方案 》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经县电商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正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验收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正宁县电子商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年7月25日
正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验收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确保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和示范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现就有关项目验收特制定办法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的支持范围和标准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的支持范围和标准。
二、验收的项目
1.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2.乡镇电商服务站建设
3.村级电商服务点建设
4.电商人才培训
5.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6.农特产品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7.农产品线上线下电子商务供应和营销服务体系
8.农村电子商务金融支持
三、验收要求
1. 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利用正宁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现有房屋1300㎡,改造提升含办公孵化区、培训区、产品展示区、党建基地、双创空间、公共功能区六大功能为一体的电商孵化基地。实行“免费注册、免费提供场地、免费提供信息、免费培训人员、免费提供网络、免费提供水电”政策;提供办公场所、展示区域、聚会沙龙、摄影美工、培训等;必须设立电子商务孵化中心,引进京东,阿里巴巴,邮政等平台运营中心,一期至少能够为20家小微型电商企业提供办公地点;能够为本地特色农特产品提供展示平台;园区运营必须市场化,交付给第三方管理机构;入驻企业必须要有登记造册,销量统计;服务中心必须定期举办各种类型的分享会;
2. 乡镇电商服务站建设。由各乡镇和邮政负责实施。改造乡镇电商服务中心,乡镇服务中心需有的运营场所,设施完善,有培训室、办公室、展示室、活动室等,有条件的可与村级电商服务点结合,运行良好,有专人负责,每月开展一次以上电商创业实操培训,开展技术指导,创业服务等工作。由县级服务中心站来带动乡(镇)村的电子商务业务开展。
3. 村级电商服务点建设。在各行政村,建立村级电商服务点,在当地需为村民提供代购服务,在淘宝、京东、供销e家、邮乐购等平台开设网店,帮助农民销售本地农产品,各乡镇辖区内各服务站开展互联网金融服务,或与当地金融部门合作,设有POS机开展小额取现服务的,服务点兼有开展物流快递服务,各服务点均与电商企业合作,开展农业生产资料O2O线上线下体验服务,协助本地村民开设村级服务站,以一村一站方式,展开本地化代购业务。针对农村站点提供的电脑、大屏幕、门头等营业设备,统一进行协助装修。物流100%覆盖农村,物流送到家,货品送出门,解决农村外面难买进,家里难卖出的问题。
4.电商人才培训。对乡村基层干部、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创业人员、涉农企业工作人员、贫困户和农民等进行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操作等方面培训。每期培训建立培训档案,档案对应政府与培训机构签署的委托培训协议、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每位授课人的基本情况和资质证明、培训方案、培训时间、地点、课程安排、培训材料、培训人员名册、签到名册和现场培训照片。培训档案将作为申请财政补贴的必要依据。
5. 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由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帮邮政(物流配送),发挥它们的资源优势,承接从县成到农村的物流末端配送工作,打通农村二级物流,实现“最后一公里”的物流配送。构建县到乡镇、乡镇到村的邮路组建并运营。必须设立县域物流配送中心,每个配送中心占地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配送中心需设立乡镇配送中心。
6.农特产品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构建全覆盖的工业品和农产品网络购销体系。培育和打造1-2个农特产品网络销售品牌,为本地农产品开展追溯和质量认证提供服务,实现本地农特产品上网、二维条码扫描等方式追溯,提供农特产品从生产源头到销售末端的完整原始数据或视频信息,促进当地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的生产,完善当地农特产品加工、包装、运营和配送产业链的发展,产品上网销售,促进农特产品线上线下销售的融合发展。
7.农产品线上线下电子商务供应和营销服务体系。线上特色馆应优先选择入驻有影响力的电商平台,特色馆实际入驻商家不少于20家,且至少10家为农产品电商;承办的运营商公司需要成立1年以上,且具有较强的运营团队。支持当地政府免费提供一个线下固定的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的O2O体验馆,依托有影响力的第三方平台建设线上地方特色馆或产业带,为当地农特产品开展线上线下平台展示与网上销售拓展服务。
8.农村电子商务金融支持。县财政配套相应的资金投入作为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采取“企业投入、政府补助”的方式,对企业物流进农村实行物流补贴;专项资金作为担保资金,与金融机构合作,推出“电商信贷通”,按照资金池模式运行,银行按1:4的比例放大专项贷款,用于解决电商企业资金困难问题。合作的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应简化贷款手续、缩短贷款时间、降低贷款门槛,提供无需抵押和担保的贷款服务,解决小微电商企业和个体网商创业初期和成长期的资金短缺问题。对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金融项目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验收方式
由正宁县商务局、财政局与扶贫办共同组织实施,相关分管领导参加。1.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2.乡镇电商服务站建设。3.村级电商服务点建设。4.电商人才培训。5.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6.农特产品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7.农产品线上线下电子商务供应和营销服务体系。8.农村电子商务金融支持。以上8个项目根据《正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本验收方案要求同各项目进行整体建设情况验收。
五、验收时间
项目由县商务局、财政局、扶贫办组织验收,验收时间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