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25 阅读: 次    【浏览字号选择:

 2018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与信息报告,强化部门联动,夯实基层管理基础,持续拓展应急平台体系,着力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积极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持续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

 各级各部门是值班工作的主体,要充分认识值班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值班机制,认真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领导带班和交接班制度,切实履行值守应急的职责。特别是节假日、汛期、敏感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要严格落实值班表纵向报备制度,坚持值班“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班,及时掌握和处理重大紧急情况。建立市县值班点名和全市值班要情通报制度,每月至少开展1次视频点名。加强对值班资料的管理,确保资料完整、有据可查。要严格执行值班工作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值班日志登记制度,加大对值班工作的督查巡查,保障值班工作衔接紧密、运转有序。

 二、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一)及时准确收集信息。树立信息报告是值班工作“第一要务”的观念,突出政府信息报送主渠道作用,努力做好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公安、消防、交警、环保、林业、安监、气象、住建、卫计、教育、水务、食药监、交通、运管、旅游、地震、能源等单位要充分利用行业资源,加强对社会全面情况的掌握,主动收集预警性、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托新技术、新手段,加大对微博、微信、网络媒体等互联网信息的监测分析,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线索和重要敏感信息;要强化对重要信息特别是突发事件现场信息的收集报告,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高效服务。

(二)严守信息报送时限。要强化首报意识,靠实首报责任,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事件后,事发地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多种手段及时了解事态,如实报告情况。一般或较大级别突发事件信息逐级上报至市政府总值班室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30分;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必须15分钟内电话初报,30分钟内书面报告,首报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突发事件信息要做到“初报事件、续报详情、终报结果”。涉密事项,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办理。

(三)优化信息报送流程。要进一步优化信息处理流程,强化审核把关,简化审批程序,减少中间环节,防止因层层审签延迟上报,重要信息须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上报。对群体性事件、地震、校园安全事件、宗教事件、人员密集场所等发生的敏感事件,要不拘于事件级别及时上报。突发事件信息不能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代替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不能以向市政府领导报告代替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不能以口头报告代替书面报告。

三、不断优化应急预案体系

(一)深化应急预案编制。要适时修订各级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突出抓好乡镇(街办)、行政村(社区)、住宅小区等基层组织,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高速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枢纽,车站、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能源、交通、国土、安监、住建等重点部门,水库、煤矿、非煤矿山、化工企业等重点部位,大型会展、重要节会、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的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分级建立数字化应急预案资源库,加强各级各类预案之间的衔接配套,确保预案体系的系统性、协调性。

(二)积极开展预案演练。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统筹安排做好本区域内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全年至少协调组织开展1次综合性大规模的实战演练。市直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公安、消防、安监、环保、住建、教育、国土、旅游、交通、卫生、水务、林业、人防、民政、地震等行业部门要每半年开展1次专项预案演练。各企事业单位要针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易发事故的岗位和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至少每季度开展1次部门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要及时总结评估、查缺补漏、完善预案,切实达到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教育群众的效果。

(三)加强预案动态管理。要健全完善预案动态管理机制,分级分类做好预案编制、审核、备案、修订工作,不断提高预案管理水平。要建立规范的应急预案清册,对预案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严格执行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县(区)总体应急预案、市级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修订完善后,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市政府应急办报备;县(区)应急预案管理清册每半年须向市政府应急办更新报备1次。要强化对应急预案涉及人员特别是指挥机构、工作组成员、救援队伍的培训,使其了解职责、懂得程序、知晓任务,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四、持续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风险隐患排查管控机制,重点加强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力度,梳理风险隐患清单,实行,人防、物防、技防多措并用,有效消除和控制风险隐患,努力做好源头预防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隐患评估工作机制,建立全市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和信息报告情况月通报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发生趋势分析,对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隐患及苗头性问题,做到准备在先、预防在先、防患未然。要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总结评估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查漏补缺,提高决策参考和支撑保障能力,做到打一仗、进一步

 五、持续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一)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要持续推进“专兼结合、一队多能”的综合性乡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年内各县(区)要组织每个乡镇组建一个规模适度、人员相对稳定、结构相对合理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增配相应物资装备,切实发挥其在地震、防汛、抗旱、气象、地质、防火、防疫等突发事件中的现场处置和自救互救作用。建立市级应急管理专家组,健全专家组参与突发事件会商、研判、调查、评估和救援等工作机制,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信息研判、决策建议、专业咨询和技术服务。市水务、民政、气象、国土、交通、安监等部门要抓好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有效解决信息传递“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问题。西峰区年内要选取条件较好的乡镇,开展建设社区应急志愿者服务站试点工作。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加大应急管理系统化、专业化培训力度,推动应急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与工作实际相匹配。

(二)加快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扎实推进省市县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完善工程,市政府应急平台纵向实现与省政府应急办、8县(区)政府平台的全系统联通,宁县、合水县要在5月底前完成县域应急平台建设工作,西峰、庆城、环县、华池、正宁等县(区)8月底前必须完成政府应急平台建设任务;横向实现与市环保、地震、公安、林业、人防等部门专业平台的对接,建成上下互通、左右互联的全市应急平台体系。持续完善全面、准确、权威的全市应急资源数据库,建立数据库更新长效机制,为应急平台体系提供坚实的信息支撑。探索建立基于应急平台运行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和应急平台维护保障机制,确保应急平台体系全天候安全运行。

(三)加大资金物资保障。进一步完善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药品、防汛和能源类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确保战时需要。各县(区)年内要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示范点1处,建设或认定12处符合相关标准的应急避难场所,以点带面、逐步推进,不断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市公安、民政、气象、国土、地震、林业、安监、卫生、住建、农牧、食药监、人防等部门,要重点围绕监测监控、预测预警、重点目标防护、处置救援、风险防范、灾害防治、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实施一批应急项目,努力提高公共安全基础水平。要探索建立政府投入和社会捐助相结合的资金保障机制,保障应急队伍、装备、交通、通信、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的资金需求。

 六、广泛开展应急科普宣教活动

(一)大力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家防灾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借助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媒体,特别要利用陇东报社“一报两微一端”等市内主流媒体,积极开展面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社区居民、乡村群众、务工人员、工矿企业职工等基层群体的应急科普宣教活动。要做好应急科普资料的编发工作,推动应急管理宣传片、公益广告、文艺作品的创作和制播,以群众易于接受和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知识科普宣传受众率在“十三五”末期要达到80%

(二)深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各县(区)全面开展以七进 各类应急及公共安全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五有各级应急管理工作要有应急机构、有应急预案、有应急队伍、有应急保障、有科普宣教)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应急管理个乡镇或街道、个社区、个行政村、家企业、所学校)示范点建设活动,以点带面、辐射带动、整体推进,逐年扩大示范点范围,不断推动基层应急管理上水平。

(三)加大应急管理业务培训全市各级党校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将应急管理知识培训纳入领导干部、公务人员学习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机构要针对应急管理工作热点难点问题,采取专家授课、现场演示、实地调研、播放视频、模拟实战体验、跟班轮训、举办培训班和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12期;要适时组织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开展考察交流活动12次,学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要与周边地区或临近县(区)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交流合作12次,不断提升区域应急联动水平。

 七、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督查考评

 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工作督查考核和评优创先制度,要将应急管理工作与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同谋划、同安排、同推进、同考评。加强考评成果的应用,有效发挥考评的导向、评价和激励作用。各县(区)要将政府应急办“编制、机构、人员、经费”等全面落实到位,确保应急管理工作人员专职专用,有应急“明白人”。市、县(区)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加强工作协调调度,采取年初安排、半年督查、年终考核、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限期督促整改,确保工作成效。对于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上一篇:无

下一篇:重要天气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