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政任免字〔20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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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去彭育民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正宁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彭育民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县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曹文洁同志县婚姻登记处主任职务。
2015年9月2日
(编辑:杨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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