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政办发〔2018〕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正宁有关单位:
4月8日,省委召开了全省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省委书记林铎在讲话中点了不少问题,摆了很多表现,其中包括中央电视台曝光的折达公路考勒隧道质量和安全隐患等问题,直指我省当前的作风政风。4月16日,省政府召开了政府系统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动员会,会上省委副书记、
省长唐仁健指出,转作风、改作风已成为当前绕不开、躲不过、拖不起、等不得的大事和急事,每个层级、每个部门、每个干部都不能置身事外,政府系统更要“唱主角”、打头阵、做表率。
4月16日,市政府召开了四届第24次常务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应急演练和物资储备。就县级政府应急系统而言,尽管大部分应急管理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值班和信息报告等职责,但从平时掌握的情况来看,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个别单位对应急值守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业务生疏,信息报送不及时、内容不完整、要素缺失,突发事件信息特别是敏感事件信息迟报、延报现象仍有发生。汛期已至,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作风,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值班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是应急管理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也是确保政令畅通、工作高效运转和各类突发事件及时处置的重要前提。面对全县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和维护改革稳定的新要求,应急值守工作承担的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各乡(镇)、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切实转变作风,坚持从讲政治、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的高度,认真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要保持工作程序不乱、作风纪律不散、工作劲头不减、落实责任不缺位,摒弃各种消极思想和被动观念,沉心静气积极抓好工作落实。
二、要坚决落实应急值守各项制度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调整充实应急值守力量,严明值班工作纪律,确保突发事件接报不出任何问题。
(一)坚持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各乡(镇)、部门要每周安排1名领导干部带班、2名工作人员在岗值班,确保快速、准确、规范报送值班信息,保证指挥联络畅通、反应迅速、科学研判和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安排表务必于每周星期一9:00前,严格按照规定格式报送县政府总值班室(政府办),节假日要提前3天报送并加盖单位印章。
(二)严守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要靠实值班责任,明确岗位职责,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值班固定电话必须由专人24小时值守接听,确保电话、传真、网络通讯渠道畅通。严禁擅离职守电话转接,尤其是8小时工作时间外以及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重要敏感节点,要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充实值班力量。同时,要确保应急值班工作有专门办公场地、有固定工作人员、有必要的办公设施,不能把门房当值班室,让门卫、保安或非正式人员履行值守应急职能,电话传真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必须保障到位。
(三)实行值班事项登记制度。各乡(镇)、部门值班室要建立严格、规范的值班日志登记制度,值班人员要及时、客观、准确、全面记录值班期间处理的各类事项,加强对苗头性、敏感性、预警性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工作,保证值班日志记载真实准确、有据可查。要规范值班记录的格式和内容,印制专用统一记事本,妥善保管好各类值班档案。
三、要及时准确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各乡(镇)、部门要不断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一)严格按规定要求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各乡(镇)、部门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事故信息首报制度,发生事故或遇有重大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部门内部、部门之间响应及时,配合紧密有序,信息及时共享。要切实增强情报意识、预警意识以及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敏锐性,力求早发现、速核实、快上报,坚决杜绝迟报、瞒报、谎报、漏报、压报突发事件信息现象。要进一步厘清主体责任,突发事件发生地乡(镇)政府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事件发生单位及有关部门有责任及时向县政府报告。一般及较大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到县政府总值班室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30分;重特大突发事件必须15分钟内电话初报,30分钟内书面报告,首报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突发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预警预测信息要及时向县政府总值班室报告。
(二)切实做到突发事件信息准确真实。坚持实事求是报告信息,切实做到要素完整、重点突出、数据详实、表达准确、文字精炼。对于要素不全或某些要素难以立即核准的信息,先期报告概况随后报告详细内容。要指派专人负责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重要信息须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阅审后上报。县直部门在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突发事件信息时,须先报县政府总值班室(应急办)汇总分析、综合研判,经县政府领导审核后统一口径上报。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及持续时间较长的突发事件,要做好续报详情、终报结果、事后评估总结工作。要进一步拓宽信息报送渠道,加强对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确保信息报送准确真实。
(三)全力畅通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渠道。严格按照《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庆政发〔2017〕23号)和《2018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庆市应急委发〔2018〕1号)要求,在上报突发事件信息纸质版的同时,要将电子版发送至县政府(应急办)并电话联系确认(电话:6121014,传真:6121715,互联网邮箱:601825387@qq.com。各乡(镇)、部门要理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关系,严格执行“3个不能代替”:不能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代替向县政府总值班室报告;不能以报告县政府领导代替向县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应同时报告;不能以口头报告代替向县政府总值班室书面报告。要按照省政府应急办的有关要求和无纸化办公的规定,及时检修维护报送网络和通讯设备,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渠道畅通。
四、要持续做好汛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树牢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意识,坚决防止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落实防汛抗洪责任制,持续做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气象、水务、国土、农牧等部门要加强对灾害天气过程的会商分析和研判,及早预报、提前预警。国土、水务、交通、住建、农牧等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的安全监测和巡查,警惕和防范突发性暴雨、山洪以及可能诱发的山体滑坡、泥石流、道路坍塌、城区内涝等灾害。水务、水保等部门要对水库、淤地坝、桥梁涵洞、中小河流等各类水利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防止因强降雨引发次生灾害。安监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受汛期降水影响的煤矿、非煤矿山、工矿商贸企业、重大工程等领域进行认真排查,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公安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在危险路段安装安全驾驶警示标志,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交通部门要加强对省市、县乡道路的巡查,尽快修复塌陷路面,排除一切道路隐患风险。住建部门要加大对城区排水管道、检查井、排洪沟等排水设施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排查,尽早解决可能出现的塌陷、裂缝、垮塌险情,严防城区内涝。民政部门要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物资储备,及时统计核查上报受灾情况,指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履行岗位责任,统筹做好应急装备配备、抢险队伍组建、避灾救灾实战演练、救灾资金拨付、群众转移安置等组织落实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能够得到及时救助,对工作失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严厉追责。
五、要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主体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是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和本部门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肩负起责任重担,认真安排部署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立足抓早抓小抓细抓实,确保制度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县政府应急办要采取实地检查与电话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值守工作进行抽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实名通报,并抄送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在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中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值班安排表上报样表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