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农合“一卡通”项目一户两卡制发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18 阅读: 次    【浏览字号选择:

正政办发〔2016〕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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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农合“一卡通”项目一户两卡制发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农行正宁支行:

为了进一步落实参合农民看病就医费用即时结报工作,方便参合家庭成员异地(务工、求学或居住)就医费用即时结报,提高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关于做好新农合“一卡通”项目一户两卡发卡工作的通知》(甘卫发〔2016〕10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新农合“一卡通”项目一户两卡制发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持卡条件

第二张卡持卡对象是正宁籍参合农户中除户主(第一张卡持卡人)之外,年满16周岁的家庭年轻主要成员,按照家庭成员与户主的关系,以兄弟姐妹、儿子、女儿、孙子、孙女、夫妻为先后顺序,确定第二张卡片持卡人,家庭成员均可使用第二张新农合联名卡在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

二、工作职责

(一)制卡基本信息筛选(4月15日--4月21日)。由各乡镇负责,以本乡镇2016年录入卫生专网的参合数据为基础,组织乡、村、组干部入户衔接确定第二张卡持卡人(按第二张卡持卡人条件),并借助公安户籍系统信息(建议复印第二张持卡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进行核对,按村汇总生成“甘肃省金穗惠农新农合联名卡批量开卡申请表”,信息核对人员、分管领导、乡镇长审核把关签字,加盖政府公章,确保数据准确性、时效性。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并上报县农合局与新农合省级平台数据系统进行比对复核。

(二)制卡信息基础数据比对复核和新农合省级平台错误数据修改,挂失补办卡申请、业务衔接(4月22日--4月30日)。由县卫计局牵头,县农合局具体负责,抽调专门工作人员负责乡镇上报信息比对复核,新农合省级平台错误数据修改,按乡镇逐村分批衔接农行进行制卡。卡制成后,衔接乡镇合管室通知持卡人持证件到相应农行网点领卡。

(三)制卡、激活、发卡、挂失补办卡(5月1日--6月20日)。由农行正宁支行具体负责,在县农合局报送加盖单位印章的办卡数据后,及时安排各网点完成开卡,与省农行、新华东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衔接,落实金融与医疗数据匹配,成功开卡数据的加密,失败数据向县农合局的反馈(标记失败原因),失败数据修改后的重新办卡衔接。卡制作成功后,及时安排营业网点进行激活发放,并将发卡时间和地点告知县农合局,衔接乡镇通知参合群众到相应网点凭有效证件签名实名领卡。

(四)新农合“一卡通”项目一户两卡扫尾和宣传工作(6月21日--6月30日)。各乡镇、农行正宁支行、县农合局要紧密配合,全面开展回头望和相关扫尾工作,抽调相关人员,分片区进行集中宣传,引导群众及时使用第二张新农合“一卡通”进行参合缴费、医疗标准审核、费用补偿报销、健康档案查询、小额取现、结算及消费等基本服务。

三、相关要求

1.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文件要求,各负其责,制卡数据中因持卡人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与公安户籍管理系统中数据不一致造成的上访及相关后果,由所辖乡镇负责处理,承担相应责任;因参合信息与新农合省级平台数据不一致造成的上访及相关后果,由县农合局负责处理,承担相应责任;因身份信息与公安户籍信息匹配、参合信息与新农合省级平台数据匹配的前提下,延时制卡或其他与制卡、激活、发卡、补办卡等原因造成的上访或其他后果,由农行正宁支行负责处理,承担相应责任。

2.农行各网点要按照(甘卫发〔2016〕101号)文件附件《金穗惠农新农合联名卡制发卡流程》,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环节工作,保证工作按计划推进。参合农户“一卡通”任何一张卡丢失,县农合局负责审核持卡人证件信息后,填写挂失申请,农行正宁支行在收到挂失申请和证件信息复核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卡工作,并及时通知持卡人领取卡。

3.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紧密衔接,严格按照省、市新农合“一卡通”项目一户两卡工作要求,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圆满完成,取得良好的工作业绩。

联系人:县农合局    张军录    电话:0934-6122036

       县 农 行    刘  鑫    电话:0934-6121521


附 件:甘肃省金穗惠农新农合联名卡开卡申请表



                28365365tw办公室

                     2016年4月15日

(编辑:杨保卫)